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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卓創精英會 113年度獎勵辦法
一.最優秀會員獎:一名,其標準如下:
1. 出席本會月例會,每次 3 分
2. 出席理監事會、籌備會、檢討會每次 2 分
3. 參加本會舉辦對外活動每次 5 分
4. 參加本會舉辦對內活動每次 3 分
5. 介紹新會友(繳納會費入會者為限)每次 3 分
6. 投稿/贊助/捐贈本會每次 7 分
7. 撰寫跨交會/月例會心得報告每次 3 分
二.優秀會員獎:三名,評定標準同前項,以其次高分者定之
三.優秀新會員獎:一名,其評定標準如下:
1. 入會在一年以內
2. 評分標準參照最優秀會員獎評分之
四.理事長獎:由現任理事長提名在本年度對會務推展有特殊貢獻者,人數不拘。
五.百分之百跨交月例會出席獎,凡跨交與月例會全部出席者
六.金筆獎,凡會內會友繳交活動心得於會刊登出,將給予獎勵。
七.新會員入會獎:凡當年度經理事會審核通過並繳交會費者,頒予入會證書。
八.入會十年獎
貳、各項獎勵人選可以由本人或會友兩人以上聯合項獎勵委員會推舉。獎勵委員會應將會員推舉人選及委員會推舉之人選於獎勵委員會時審查通過決定 之
叁、本辦法自 113年1月1日 至 113年11月30日止。 通過後自即日起紀錄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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